证监会: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依法开展跨境业务
[摘要]证监会集中公布2021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复文,支持符合条件的券商开展跨境业务。
证监会集中公布2021年全国两会建议提案复文,支持符合条件的券商开展跨境业务。
2022年2月18日,中国证监会网站公布了对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案和对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建议的答复,共37条。在对《关于完善帮扶机制促进民营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的建议》的答复中,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继续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在境外设立、收购或参股经营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证券公司依法开展跨境业务,进一步服务民营企业境外投融资,助力“一带一路”建设。
证监会表示,扩大我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有利于推进人民币国际化,也有利于促进资本市场更好服务实体经济。近年来,证监会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稳妥推动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持续完善债券市场各项制度安排。其中,证监会指出,为扩大交易所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正积极研究扩展境外机构投资者进入交易所债券市场的渠道,丰富投资者结构,拓宽多元化资金来源。
2020年9月,证监会会同人民银行、外汇局就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债券市场有关事宜的公告公开征求意见,拟允许已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交易所债券市场。同时,证监会也在积极探索研究境外投资者通过交易所市场与境外市场之间的互联互通机制进行债券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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