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发布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司法解释
2024年8月21日,最高法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审理食品药品惩罚性赔偿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同步发布食品安全惩罚性赔偿典型案例。
《解释》共19条,对保护普通消费者维权、退款和返还食品药品、代购人责任、小作坊责任、标签说明书瑕疵认定、惩罚性赔偿责任竞合、生产经营假药劣药责任、惩罚性赔偿金基数认定、规制连续购买索赔和反复索赔、惩治违法索赔等作出规定。《解释》明确,对普通消费者应以实际支付价款作为计算惩罚性赔偿金的基数,确立了退款和返还食品药品规则,明确违反哪些食品安全标准应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等等。
(本文来源:最高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