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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出版刊物 > 法律观察 >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引发《上海市关于高质量落实(RCEP)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沪商自贸[2022] 24号)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引发《上海市关于高质量落实(RCEP)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沪商自贸[2022] 24号)

 2022-02-27522
[摘要]为深入推动上海构建对外开放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制定《上海市关于高质量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若干措施》,该措施于2022年2月18日生效。

为深入推动上海构建对外开放合作和竞争新优势,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制定《上海市关于高质量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的若干措施》,该措施于2022年2月18日生效。

《措施》鼓励本市优势领域企业深度参与RCEP区域供应链合作,持续增强边境措施透明度,提升集成电路、新能源汽车、医疗器械等相关产品及中间件出口通关效率,帮助企业提高供应链协同响应能力。

以集成电路、人工智能、生物医药三大产业为先导,聚焦电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车、高端装备、先进材料、时尚消费品六大重点产业集群,围绕金融、电信等高端服务业,加强与日本、新加坡、韩国等国驻沪投资促进机构的对接联系,加大投资促进力度,着力吸引更多外资投资上海。

(本文来源:2022年2月18日 上海市商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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