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应突出防范财务造假、欺诈发行
上海证券交易所4月30日消息,上海证券交易所修订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经中国证监会批准,现予以发布,并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上海证券交易所于2022年12月23日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和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管理办法》(上证发〔2022〕163号)同时废止。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六章七十一条,整体架构与修订前保持一致,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是强化履职把关要求。新增规定委员应当严格执行审核标准,突出防范财务造假、欺诈发行,严把发行上市、并购重组准入关。发行人被发现存在欺诈发行等违法违规情形,相关委员在履职中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违反廉政纪律的,终身追究党纪政务责任。
二是优化审议流程。新增规定审议会议召开前,参会委员对重要审核事项存在疑问的,可以与本所审核机构等相关部门召开会议讨论。上市委、重组委审议会议中,参会委员逐一发表意见并说明理由和依据,会议召集人末位发言。
三是加强对委员管理监督。进一步完善委员“选用管”全链条机制,新增规定本所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的委员队伍,按照政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标准选聘委员,承担对两委的直接管理责任。纪检部门可以对上市委、重组委会议等进行现场监督。
(本文来源:2024年4月30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