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律师代理东方电缆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成功上市
2014-10-207801
[摘要]2014年10月15日,由锦天城律师代理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缆”)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证券代码为“603606”。
2014年10月15日,由锦天城律师代理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电缆”)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审核通过,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证券代码为“603606”。
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企业、浙江省创新型示范企业、宁波市工业创业创新综合示范企业、中国青年科技创新行动示范基地,海缆系统研发创新团队为浙江省重点创新团队,公司主要从事各种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服务。主导产品为海缆、电力电缆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主要包括220kV及以下交联电缆(交联海底电缆、光电复合交联海底电缆、高中低压电力电缆)、核电站用电缆、轨道交通用电线电缆、通信电缆等,其中以35kV及以上海缆、高压电力电缆为公司业务发展重点。
东方电缆本次公开发行股票3,535万股,其中新股发行3,135万股,老股转让4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14,135万股,发行价格8.2元/股,募集资金人民币2.57亿元,募集资金将投入智能环保型光电复合海底电缆制造及海缆敷设工程技改项目,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约人民币2.23亿元。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合伙人劳正中,律师梁瑾、丁天、邓斐、程子毅等组成的锦天城律师团队为该项目提供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