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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律师代理东方电缆IPO获证监会审核通过

 2014-09-047103
[摘要]2014年8月20日,锦天城律师代理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电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4年第124次会议审核通过。

2014年8月20日,锦天城律师代理的宁波东方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方电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2014年第124次会议审核通过。


东方电缆是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国家创新型试点企业,主要从事各种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销售及其服务。主导产品为海缆、电力电缆和电气装备用电线电缆,包括220kV及以下交联电缆(交联海底电缆、光电复合交联海底电缆、高中低压电力电缆)、核电站用电缆、轨道交通用电线电缆、通信电缆等,被广泛应用于电力系统、电信系统、石化系统、工程设施等领域,并通过了ISO三大体系认证和挪威船级社DNV认证。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章晓洪律师、合伙人梁瑾律师及丁天律师、邓斐律师、程子毅律师组成的锦天城律师团队为东方电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提供全程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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