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助力“豪森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成功发行上市
2023-10-26916
[摘要]近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办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股份”,证券代码:688529)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完成发行工作。
近日,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办的科创板上市公司大连豪森设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豪森股份”,证券代码:688529)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完成发行工作。
豪森股份成立于2002年9月,是一家智能生产线和智能设备集成供应商,主营业务聚焦于汽车行业,覆盖传统燃油车和新能源汽车,在传统燃油汽车发动机智能装配线和变速箱智能装配线等动力总成领域居于国内领先地位,并突破和掌握了新能源汽车动力锂电池、驱动电机、混合动力总成和氢燃料电池等核心动力部件的多项关键装配工艺技术,成功进入国内外众多知名新能源汽车产业链客户的供应商体系,新能源汽车业务保持快速增长。
豪森股份立足于国内领先的智能化装配技术和工艺,致力于为全球客户提供领先、可靠的智能化装备、装配技术及成套定制化产品的综合解决方案,满足全球制造业精益、高效和柔性作业需求,获得了国内外一流客户的认可,主要客户包括上汽通用、沃尔沃、采埃孚、北京奔驰、长安福特、华晨宝马、特斯拉、蜂巢能源、比亚迪、小鹏、标致雪铁龙、康明斯、格特拉克、卡特彼勒、上汽集团、一汽大众等国内外知名品牌企业。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张莉莉律师、合伙人董君楠律师及资深律师宋午尧组成的项目组共同为豪森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