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代理涉台风“山竹”货损索赔系列案件一审获全面胜诉
2021-01-063536近日,锦天城律师代理全球第二大集装箱班轮公司地中海航运公司(MSC Mediterranean Shipping Company S.A.)的多起涉台风“山竹”货损索赔系列案件,在广州海事法院获得全面胜诉。法院对于锦天城律师提出的“不可抗力和天灾免责”抗辩全盘接受。
台风“山竹”作为2018年9月席卷我国南部地区的超强台风,对我国珠三角地区的经济造成严重破坏。台风所引起的风暴潮和风暴增水带来广州沿海地区潮位激增,12个站点超历史实测最高潮位,13个站点达到或超过百年一遇的最高潮位,引发广州南沙、黄埔等港口码头决堤,海水倒灌。
为此,多家国内外保险公司和外贸货主就台风“山竹”引起的港口货物湿损向锦天城律师代表的国际班轮船东发起连续索赔。在一审庭审中,锦天城律师代表船东主要提出:1)根据现有技术手段,人类虽可能在一定程度上提前预知台风,但仍无法准确、及时预见其发生的确切时间、地点、延续时间、影响范围及程度,更无法预见台风带来的风、雨、浪、潮产生的叠加效果以及涌浪可能将潮水倒灌漫入码头集装箱堆场的结果;2)码头作为船东的代理人抑或受雇人,其在台风来袭期间对码头积载货物所作出的防台、抗台措施即为船东所作出的管货措施;3)码头已在可预见范围内,尽最大努力对码头货物进行最大程度的防护,但仍无法抵御台风侵袭,因此台风系造成码头货物湿损的唯一原因;4)船东在获悉台风预报后,在选择运输时机、选任港口经营人或货物存放场所,以及在可预见范围内选择可行的其他合理替代管货行为等方面,均无过错及违约行为。
最终,一审广州海事法院全面接受并认可了锦天城律师提出的以上抗辩,认定船东在相关涉台风“山竹”系列案件中,有权援引不可抗力和天灾免责。此系列案件的全面胜诉,将对我国南部台风多发地区的该类型案件相关司法实践、裁判思路、归责口径均产生极为重要的影响,也将成为国际集装箱班轮公司以及港口经营人在面对台风等天灾时,履行谨慎管货义务及有效规避索赔风险的实务指引。
锦天城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曹放律师,以及资深律师陈非易律师为本次案件中的委托人提供了全程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