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 笔误导致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年,但约定试用期6个月,是否属于违法延长试用期?
2023-12-221008锦天城劳动与社会保障专业委员会案例
2023锦天城劳专委案例优秀奖
作者:宫卿
【基本案情】
员工于2022年8月10日入职,因公司工作人员笔误,与员工签署为期3年的劳动合同时,误签成了2年零356天的劳动合同,但约定了6个月的试用期。
2023年2月8日,公司以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与员工解除了劳动合同。
2023年3月6日,员工以单位违法辞退、违法延长试用期为由申请仲裁。
【争议焦点】
1、笔误情况下导致劳动合同不满3年,关于试用期约定是否有效?
2、笔误导致劳动合同不满3年情况下,员工入职的第6个月,公司以其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将其辞退,是否合法?
【裁判要旨】
仲裁认为:
1、结合公司提交的其他证据材料,仲裁委认为笔误具有高度可能性,再结合日常经验法则,认定劳动合同期限系笔误,并非公司真实意思表示。
2、在综合认定关于劳动合同期限的约定确系笔误情况下,关于试用期的约定符合法律规定,如员工在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将其辞退不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
【难点要点】
如何证明劳动合同期限确系笔误引起。
在实践中,法院会结合双方其他证据材料综合认定,是否为笔误。
【典型意义评析】
《雇佣邀约函》以及公司内部系统中填写的员工信息,劳动合同期限均为3年,员工在职期间,并未对系统中的信息提出过任何异议,足以认定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才是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
因笔误产生的与行为人表意有重大差异的法律行为,关系到各方当事人切身利益,尽管“误载不害真意”,但个案之间仍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尤其对于是否为笔误进行查明,有时候有一定难度。我们在日常对待合同文本等书面意思表示,仍需慎之又慎,尽可能的减少笔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