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录专利 or 原授专利?——香港知识产权署介绍(二)
作者:齐宝鑫 闫宸铭 2024-07-29按照最高的国际标准保护知识产权,使中国香港继续成为一个发挥创意和才华的地方。
——香港特区知识产权署宗旨[1]
作为亚洲的创新中心、金融商业中心之一,香港特区深刻认识到知识产权在推动创新、促进经济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始终致力于构建一个健全、高效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发展香港成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香港的知识产权制度以其与国际接轨的法律框架、高效的管理和服务流程,以及对创新和科技发展的有力支持而备受赞誉。
(致力于发展成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来源于香港特区知识产权署官网)
香港特区与内地知识产权制度在很多方面存在区别,需要引起内地企业家的注意。本文将从保护的知识产权客体类型、知识产权申请、知识产权保护三个方面进行对比,介绍二者之间的区别与联系。
香港特区的保护的知识产权客体与内地基本一致,核心差异之处在于专利的类型存在不同。
香港特区的专利分为标准专利(与标准必要专利并无关联)及短期专利,外观设计则是单独设置保护。从保护时长、审查流程来看,标准专利类似于内地的发明专利(最长保护期均为20年,均需要经实质审查),而短期专利则近似于实用新型专利(最长保护期限分别为8年、10年,均不需经过实质审查)。
(香港特区各类专利区别——来源于香港特区知识产权署官网)
比较有特殊的是,香港特区的标准专利获取有转录与原授两种形式。
香港转录专利是指早前已在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欧洲专利局、英国知识产权局三者之一审查并注册的发明专利,此时仅须经香港知识产权署进行形式审查即可在香港地区获得“再注册”,该制度程序简单、费用低廉,为内地企业在香港地区业务拓展带来了极大便利。类似的,我国澳门特区也有相类似的专利延伸申请制度,可以预见,今后我国台湾省地区亦可采用类似模式,以便于内地企业在台湾省展开商业活动。
(香港原授专利实施情况——来源于香港特区知识产权署官网)
外观设计上,香港特区与内地无论是在保护的客体、范围和审查程序上差别不大,核心差异在于香港外观设计的保护期限为5年,还可续展4次(每次5年),即最长可以保护25年,而内地则为15年,在保护时长上相较内地更具优势。
在专利、商标申请上,香港特区并不要求内地企业必须委托香港当地代理机构方能申请,同时在授权时长上通常香港特区相较内地更为快捷。
(作者根据香港知识产权署官网及网络公开资料整理)
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香港特区与内地在很多方面都存在区别。以专利为例,无论是从专利的保护边界、效力确定,还是侵权行为类型、救济方式、赔偿金额计算上均有不同,需要格外注意。
(作者根据香港知识产权署官网及网络公开资料整理)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的飞速发展,香港特区在科技创新、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上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不断朝着成为区域知识产权贸易中心的发展目标高歌猛进。内地企业家们在香港地区开展商业活动时,应当关注香港与内地知识产权制度的差异,确保企业经营合规,自身创新活动在香港特区能够获得有效的保护。
[1].来源于香港知识产权署官网
[2].来源于香港知识产权署专利检索系统,检索日期为2024年7月25日,检索范围为已公开的原授标准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