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金专委第二期“金融下午茶”活动顺利举行
2024-08-01421自改革开放以来,基于打击经济犯罪的需要,最高人民法院确立了“先刑事后民事”或“刑事附带民事”的司法处理方式。然而,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此种处理方式在实践中暴露出诸多弊端,严重破坏了营商环境、抑制了经济活力,尤其是金融案件的审理受到了刑事程序的严重干预。
为破解因“同一事实”认定标准不清、法律适用混乱所带来的金融案件无法进入实体审理、抵押权无法实现以及金融机构不当承担责任等困局 ,2024年7月30日,锦天城银行与金融专业委员会在上海中心大厦大会议室以“金融案件中的民刑交叉困局与破局”为题,举办了第二期“金融下午茶”。锦天城律师、金融机构客户等逾百名专业人士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参与了本次活动。本次活动由锦天城银行与金融专业委员会副召集人、高级合伙人欧阳军律师主持,在活动的开始,欧阳军律师阐述了金融案件中民刑交叉类案件的特征及学习处理此类案件对于实务的意义。
主题分享环节,锦天城资深律师李文兵律师以最高人民法院有关于民刑交叉司法处理模式的101个案件作为实证研究的依据,指出了目前民刑交叉案件程序处理中层级较低的法院滥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一条驳回金融机构起诉,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对司法处理方式的纠错率高达40%。李文兵律师认为,当事人刑事控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及其向法院发送《情况说明》《移送函》等行为,不仅在程序上阻碍金融案件进入实体审理、抵押物被刑事查封无法处置,还在实体上导致抵押物被没收、抵押权人被要求参与刑事退赃退赔等,并针对前述情况分享了相应的诉讼策略。此外,李文兵律师还分享了员工涉嫌职务犯罪、伪造印章案件中,金融机构从程序、实体、执行等方面进行应对的策略。最后,李文兵律师指出,针对在金融案件中存在牵连的刑事因素而被法院按“先刑后民”方式处理的问题,可以从主体不同、构成要件事实不同的视角,以“刑事程序是否吸收民事程序”作为标准,向法院释明法律的适用。
嘉宾与谈互动环节,锦天城高级合伙人岳巍律师指出,民刑交叉类案件出现概率越来越高的部分原因在于法院会主动引入刑事程序、希望通过刑事侦查手段寻求证据上的突破,以及债务人主动报案以拖延民事诉讼程序的情况。作为防御的一方,律师要从程序上拆解对方的防控措施以推进案件的审理。
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林富志律师通过线上分享了其团队在投融资领域遇到的民刑交叉类案件及相关办案经验,并分别从投资人角度、管理人角度分享了相关的法律服务建议。
自由讨论环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国明律师、资深律师唐纪远律师等就实务中的民刑交叉类案件进行了经验分享及探讨。
最后,锦天城银行与金融专业委员会副召集人、高级合伙人欧阳军律师对第二期“金融下午茶”活动的圆满举办表示肯定,认为本次活动将办案经验及大数据统计相结合,内容扎实丰满,揭示出金融类案件实务前沿的问题。欧阳军律师鼓励专业律师们与时俱进,将诉讼与非诉的眼光相结合,使国家利益与营商秩序两大价值在办案中趋于平衡,促进法律实务的持续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