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莹律师、李克强律师被聘请为天津市营商环境监督员
2021-02-0819922021年1月25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办公室印发了《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聘请了一等同志担任2021-2022年度天津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进一步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加强政企常态化沟通联系,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推动政策落地落实,根据《天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天津市营商环境监督员工作规则》,经市政府服务办研究决定,聘请丁一等111名同志担任2021-2022年度天津市营商环境监督员,聘期2年。上海锦天城(天津)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莹、李克强律师被聘为天津市营商环境监督员。
天津市营商环境监督员的主要责任是,对贯彻落实有关营商环境的党中央政策、法律、法规情况,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落实情况,全国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落实情况,我市“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实施情况以及市政府交办的其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监督,及时发现和提出我市营商环境建设和改善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