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天城助力新日股份向特定对象成功发行A股股票
2023-07-04926
[摘要]2022年6月13日,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办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新日股份”,证券代码“603787”)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2号)。
2022年6月13日,锦天城律师事务所经办的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新日股份”,证券代码“603787”)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收到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新日电动车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242号)。本次发行新增的股份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2023年6月9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新日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A股股票数量为26,143,790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399,999,987.00元,扣除发行费用及相关中介机构费用后拟投入天津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惠州智能化工厂建设项目(一期)。新日股份于2017年4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
锦天城合伙人申林平、黄夏敏律师,律师吴少卿、蒋湘军、胡玉斐组成的律师团队为新日股份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项目提供了全程专业法律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