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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天城协助上海丰科在“微生物领域菌种专利侵权第一案”中获得胜诉

 2021-09-143372
[摘要]2021年9月8日,“微生物领域菌种专利侵权第一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二审终审判决,由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汪妍瑜律师代理的原告即专利权人上海丰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丰科”或“客户”)最终胜诉并获得200万赔偿。

2021年9月8日,“微生物领域菌种专利侵权第一案”由最高人民法院做出二审终审判决,由锦天城高级合伙人汪妍瑜律师代理的原告即专利权人上海丰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丰科”或“客户”)最终胜诉并获得200万赔偿。


在本案中,客户诉求保护的是一种纯白色真姬菇菌株,而在此之前全国尚无此类专利侵权案件的先例,因此本案被称为“微生物领域菌种专利侵权第一案”。汪妍瑜律师凭借其多年深耕知识产权领域的丰富法律经验和扎实的生物学专业知识,成功说服鉴定机构采用分子标记物鉴定法来进行分子生物学特征判断,再辅以形态学特征判断相结合的鉴定方法,解决了菌种同一性判断这一核心技术难点,最终得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认可,并获得胜诉。


“微生物领域菌种专利侵权第一案”的胜利不仅对激发国内微生物菌种企业的品种研发积极性,促进行业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有着重大作用,而且建立了菌种同一性鉴定方法的行业先例,有着开创性的法律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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